辽保监许可〔2017〕42号
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: 你公司《关于李锋浩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》(鑫总字〔2016〕422号)收悉。经审查,现批复如下: 李锋浩符合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港营业部经理任职资格。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告。 此复。
辽宁保监局 2017年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