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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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服务

服务站职责

保险消费维权服务站服务承诺 公示制度
    (一)热情向保险消费者和会员公司提供相关行业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。
    (二)接待保险消费者和会员公司投诉时,态度和蔼、认真细致,尽心尽责,使用文明规范语言。
    (三)调解人员处理保险消费者投诉,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不恂私情,廉洁奉公。一般性纠纷,从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调解完毕。
    (四)受理案情复杂、争议额较大的、投诉站不宜解决的保险消费者投诉案件,以及社会对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案件,应及时上报国家监管机关及市消协,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。
    (五)对于不属于保险消费维权服务站管辖的投诉举报,作出必要的解释,并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部门投诉。